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和法定条件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3-17 11:28) 点击:355 |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和法定条件 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