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亲生子女的情况是否还能收养孩子?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6-26 15:17)    点击:269

有亲生子女的情况是否还能收养孩子?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1、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有:(1)收养人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收养人拥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的家庭收养子女,必须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共同收养。这样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家庭生活的幸福度的提升。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的孩子为女性的时候,法律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必须在四十周岁以上。这条规定,主要是防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出现一些违背伦理的事情,更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这样增加被收养人被收养的机会,让他们享受家庭生活的温暖。

  收养人收养需要条件,而作为被收养的人也需要具备一些条件。条件如下:

  1、被收养人需要未满十四周岁。但是被收养人为收养人的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不受此条规定的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条规定的限制。

  2、被收养人为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要求的限制)的儿童。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收养人收养被收养人必须征得被收养人本人的同意。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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