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11 15:17)    点击:441

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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