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11 15:17) 点击:441 |
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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