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30号在路过苏州吴江一家豆腐坊时看见窗户没关 鬼迷心窍的 翻窗进去偷了一步苹果6p 后因为解不开锁屏密码加上紧张害怕把手机扔河里了 5.3号被抓 做了笔录 指认现场 然后警察主动帮我办了取保候审 6月中旬主动赔了当事人5000 块 当事人也答应不在追究 签了谅解书 【注:偷东西时 18岁 第一次初犯 当事人住的地方是一个独院 外边做豆制品 屋子里住工人的 算是单人宿舍吧 警察鉴定手机价值为3600 法院是以那个作为量刑标准】 会被法院判几年 另外以中度听力障碍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